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关法对罚款制度的条拟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修改安全” 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卖元个体工商户 、不合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法食罚万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品被一个典型案例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元相立法思路,同样的关法不合格食品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条拟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立法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货值小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比如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一个小超市 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社会危害性有限 ,近年来 ,即使合法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处罚从不是目的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2025年初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2022年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司法 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
